袁宏道与友人书信中往往论文,其中一通是他给江盈科的信中说:“《敝箧》之叙,谨严真实;《锦帆》之叙,流丽标致。大都以审单、家书之笔,发以真切不浮之意”(《江进之》)这是对江盈科为他的《敝箧集》和《锦帆集》所作的二序的再评论,认为江盈科用审单、家书的写法,汲取跨界文体的写作经验,写出了具有不同审美风貌的文章。袁宏道在给陈所学的信中,谈及他在京师中读书感受说:“庸谈陈诂,千萹一律,看之令人闷闷,未若审单、口词之明白易省也。”(《与陈正甫提学》)其意主要是对前人著作的表达的评价,但也提到了审单与口词。袁宏道在给江盈科信中提到的家书、审单两类文体,表明他试图在复古派主张的秦汉文之外,寻找新的写作经验。袁宏道这一提法,并未坚持,不如他的“真诗”说那样为人瞩目,故其价值为今人所忽略。
家书作为家人间的交流工具,可以追溯到先秦。今发现的最早家书是云梦汉简中的秦黑夫与惊的家书。汉魏后,颇多家书。利用现在便利地检索,可知在唐宋诗中,家书是一个常用的意象。到了明代,不仅文人文集收录家书,而且通俗小说中也多有家书。
关于家书的概念,一般追溯至孔安国的《尚书序》,其意指家藏之书,不是指家书这一文体。曹丕在《太子》中最早使用了家书的概念。没有对家书做出解释,但显然知道家书是何文体。他引用里语“汝无自誉,观汝作家书”(《曹丕集校注》),认为由家书的写作就可以衡量文章的水平。魏晋以还,如刘勰《文心雕龙·书记》重点论书,包括史上一些著名的书信,但未涉及家书。明代吴讷在《文章辨体序说·书》把“表奏”与“书”区别开来,也未深论。
对家书明确的认知,首推宋朝的司马光。司马光在《书仪》中对家书做出明确的界定。他的《书仪》主要说明书信的各种格式与遵守的礼仪,可谓是专门的关于书信文体的著作。从司马光《书仪》卷一的目录及对各种身份的家书格式的规定,可知他对家书的文体规范的认识相当明确。一是把家书单列一目,明确了家书与表奏、公文与私书等书体的区别;二是家书所涉之外延相当明晰,从其所举之样例看,家书是内外族亲属间的书信,也包括仆隶部曲。这与当代学者对古代家书范围的界定有着明显的差异。如屈守元先生认为家书是家人之间的书信(《华夏家书》之“凡例”)。家人包括直系或旁系亲属,并不包括仆隶部曲。
四库馆臣引《隋书·经籍志》诸家《书仪》以明司马光《书仪》的渊源,又引朱子之说,指出与二程与张载的区别,“温公则大抵本《仪礼》而参以今之所可行者”的特点(《书仪》提要)。六朝与隋唐的书仪今大多轶失,从敦煌文献保留上百件晋唐的书仪类文书看,也包括家书。司马光在《书仪》中把家书单独列为一目,与家书在当时广泛应用有密切关系。时移世迁,在生活中可能有人不知家书书写的礼仪格式,司马光认为有必要加以规范,故参酌古今,专门撰书说明之。
文章写作要借鉴家书,首先是宋人。楼钥说:“人言作文当如作家书,长公家书即文也。如此等帖,可以吊防问疾而废之乎?”(《跋杨叔禹所藏东坡帖》)唐庚说:“古之作者,初无意于造语,所谓因事以陈词,如杜子美《北征》一篇,直纪行役尔,忽云‘或红如丹砂,或黑如点漆,雨露之所濡,甘苦齐结实。’此类是也。文章只如人作家书乃是。”(《唐子西文录》)到了明代,唐顺之也说:“今有两人,其一人心地超然,所谓具千古只眼人也,即使未尝操纸笔,学为文章,但直据胸臆,信手写出,如写家书,虽或疏卤,然绝无烟火酸馅习气,便是宇宙间一样绝好文字。”(《答茅鹿门主事书》)上述三人都认为诗文写作应有“如写家书”的态度,主张如实写作,直抒胸臆,只是唐顺之强调诗人心地超然,是有此自然的写作态度的前提。
同时,袁宏道是晚明尺牍大家,江盈科曾给予很高评价。他的尺牍被选入明代尺牍的选本。袁宏道的家书亦多名篇,与家人或谈为官的痛苦,或谈性命,或谈生计。因而,他实际上有丰富的具体的尺牍及家书写作经验。袁宏道对唐顺之评价较高,他提出文章写作应汲取家书的经验,可能受到了唐顺之的影响。
审单,是袁宏道提到的新文体。审单与家书不同,属于法律文书。明代笔记和小说亦出现审单。如《明季北略》卷五“李自成起”条关于李自成犯罪和《警世通言》第三十五卷《况太守断死孩儿》况钟关于支助审单。有的文人如归有光在他的文集中收录有三篇审单,二篇与李自成和支助的审单类同,是用浅近的文言写的。另一篇“贺潮审单”,是用骈文书写。这说明法律文书成为时人熟知的一个文体,但当时法律文书和文人对审单并未详论,故我们参考清人对审单的解释,看看审单的文体特征。
审单,即审判词,又称看语。据清人潘月山《未信编》刑名上“释看语”:“看语即审单也,亦曰谳语。”(《未信编》)《未信编》“刑名”(上)与黄六鸿《福惠全书》卷十二“刑名”列有“卷案总式”条,组卷的要素并不相同,亲笔审单都在卷宗末尾的位置。
潘月山认为审单有两种写法:一是“先断后序体”,二是“先序后断体”(《未信编》)。上述写法或有不同,写作原则却是一致的。潘月山说:“其法或先断一语,而后序事,或先序事而后断。必须前后照应,有贴状附,审者亦须一一序入,而又要不失首词位置,犹乎作文之有轻重也。大约据招供以序事,依律例以断罪,辩论精详,使无驳窦,能事毕矣。”(《未信编》)
审单具体形式,《未信编》分为定议式和照出式。黄六鸿则分为看语式和审语式。他认为看语和审语之区别及各自写作难点:
夫所谓看语,乃上司告词批审,与本县详宪之事覆批究拟,而审明具狱之情罪以谳者也。不曰审语,曰看语者,以所谳不敢自居成案。仅看其原情以引律拟罪,而仰候宪裁也。
所谓审语,乃本县自准告词,因情判狱,叙其两造之是非,而断以巳意者。夫不曰看语,而曰审语,以主惟在我,直决之以为定案,而更书其判狱之词以昭示之也。(《未信编》)
又曰:“然看语之难,不在引律,在词中之头绪烦多,情罪纷杂,而能使上官一目巳了如指掌,固无俟详览供招之为难也。”主要是让上级官员看明白。“审语之难,不在合式。在原被之匿情肤愬两证之,左袒饰虚而我能折之,使彼此输心允服,因笔之以为不可移易之为难也。”重点是辨别真相,分清责任,给出判罚结果,让原被告折服。他认为文人别集所载的审单,“徒词之悦目,而未审当时情事,适与吻合否”(《未信编》)。他列举自己在山东郯城任县令时所亲经的看语式和审语式两类审单作为范本。
口词,明代的《明代律例汇编》、小说《水浒传》《西游记》《三言》和清代《福惠全书》都提到了口词,皆是口供之意。口词因无文本,故不知其记录的规范及风格。但从袁宏道与陈所学信中之感受,他更看重的是审单与口词的表达效果。此与公安派的口语化写作的主张与实践有关。袁宏道任吴县县令,虽仅二年,但他亦断案,对审单、口词之类的法律文书亦熟悉,故以审单来评价江盈科为他《敝箧集》作的序。
江盈科《<敝箧集>序》《<解脱集>序》是否自觉地运用了“审单、家书”的写法?似不能确定,但与袁宏道所说“审单、家书”写法确有相通之处。
《敝箧集》是袁宏道年青时诗歌作品的结集,多为深受复古派观念影响写作的诗歌。江盈科的序,没有对袁宏道《敝箧集》诗过多评论,而是首先原原本本地介绍袁宏道不同于复古派的诗歌主张,然后结合他与袁宏道泛舟蠡泽的轶事,叙述袁宏道对唐诗与今人之诗的看法。袁宏道认为唐诗鲜活就在于出自性灵,而今人之诗“才离笔研,巳似旧诗矣”,原因就在于模拟。就此而言,实有袁宏道所说的类似审单“谨严真实”的特征。《锦帆集》是袁宏道辞去吴令提出新主张后的作品结集。江盈科的《<锦帆集>序》与《<敝箧集>序》在内容和写法上完全不同。他先写锦帆泾之故事,然后写袁宏道为令政绩和辞官之事,中间又用几句话说袁宏道对性命之学的领悟与诗文写作及为官的冲突。接着又写袁宏道对吴王的议论与其为令对比,谈人生的苦乐以及山水之乐,最后说的文章可以使人不朽,对袁宏道诗文作了简要评论。江盈科《<锦帆集>序》写得“流丽标致”,如对朋友晤谈,类似家书。
袁宏道的文章是否也受到了“审单、家书”的影响?袁宏道无明确的说明。但从他有的文章看,可能受到了“审单、家书”的影响。首先,袁宏道有些游记可能受到了家书的影响。如《开先寺至黄岩寺观瀑记》第一段,似借鉴了家书表现手法。袁宏道既是一个观景者,也是一个导游,读者即跟随导游的人,增加了在场感。袁宏道在写作中往往由观景者转为导游者的视角描述山水景物,引导潜在的读者与他一起体验山水之美与山水之乐。《满井游记》开篇写燕地冬春之际的天气,也是以导游的身份来介绍的,却如同与家人笔谈,写得非常亲切,让读者知道他不出游的原因,一下拉近与读者的距离。第二段写他与友人出城漫游,写柳、河面之冰、山峦、麦田和少许游人,鲜活地描摹了由冬过渡到春的景物的特征。最后他用“始知郊田之外未始无春,而城居者未之知也”一句点题,既写他出游的心得,也是他对这次出游体验的升华。其次,袁宏道有的文章的写法与审单类似,如他与好友曹鲁川论禅。袁宏道针对曹鲁川来信对《华严》的误解,首先明确自己对禅的认识,“禅者定也,又禅代不息之义”(《曹鲁川》)。但他更重禅之“禅代不息之义”,故由此推出学禅没有定法可守。袁宏道为曹鲁川阐明华严之精神,就在于学禅各有所得。全文结合种种变象,层次递进,语气斩截,体现出了雄辩的特征。袁宏道后来对华严思想的认识有所变化,但就这封信的写法而言,类似审单。
袁宏道推崇宋诗文的同时,也在正统文学系统之外寻找新的诗文写作经验。于诗,袁宏道继承李梦阳的“真诗乃在民间”的说法,提倡向民歌学习;于文,他提倡“审单、赢博体育app家书之笔”。袁宏道后来被宋文吸引,这个观点并未发扬光大,但他的文章独具面貌,除去受到苏轼及佛经的影响之外,有的文章写作与他潜意识中的运用“审单、家书之笔”也似有关系。袁宏道试图在复古派提倡的秦汉文之外,寻文章写作的新经验,这也是他文章写作的一个隐性的渊源。
作者:宗普(河北传媒学院智慧传媒研究院副教授),书民(河北传媒学院智慧传媒研究院教授)